| (1) | 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獎狀,由台北市業餘無線電促進會(以下簡稱本會)發行,接受全世界各業餘無線電台和短波收聽台(SWL)免費申請。 |
| (2) | 申請者須於本網站填妥申請表,選取申請獎狀類別提出申請即可,不須附QSL卡,無須費用。 |
| (3) | 申請表格內列舉記錄所有QSO資料時,須註明每一QSO的日期、時間、頻率與使用模式。 |
| (4) | 本會將申請者列舉記錄與本會通聯記錄比對,以確保該申請案是否符合申請要求,所有記錄以BV100網站所公布之通聯記錄為準。 |
| (5) | 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獎狀共三式,分別為三頻帶通聯獎狀、雙模式通聯獎狀與VHF通聯獎狀。(每人每種僅限申請一張)。 |
| (6) | 所有獎狀之通聯電台僅限BV100,其它"100"電台不予受理。 |
| (7) | 本會保留獎狀核可權力。 |
| (8) | 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民國101年3月31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 |
| (9) | 作業時間:自收到申請資料起8到12周內。 |
| (10) | 本獎狀申請辦法,自即日起公告實施。 |
| (11) | 對通聯獎狀有任何問題,請與獎狀經理BU2AT 聯絡。 |